各院部(处室):
为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性作用,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等开展基础研究,现就2023年度市级基础研究计划(联合专项)项目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产业技术领域
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飞生物技术及新医药、现代农业(含种业安全)等相关产业技术领域。
2.其他领域
碳达峰碳中和、疫病防治、山阳医派等中医药发展、医疗器械、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土壤、大气、水等)、生态环境保护(节水及节能减排技术等)、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 无废城市、 森林城市、智慧城市等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
二、申报对象
1.学校在职的青年科技人才(40周 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
2.有在研市自然科学研究计划(指令性)项目、指导性项目、联合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三、资助方式
单位自筹经费;如获立项,将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奖励资助办法给予学校配套。
四、结项要求
根据苏财院〔2019〕69号 关于印发《市(厅)级纵向指导(自筹)科研项目经费配套与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最低验收考核要求: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成果人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紧密相关论文1篇且授权与项目研究紧密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且相关标注要规范。
五、材料及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2)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3)汇总表(一式一份);
受理地点:科技处205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12月1日(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
2.各类项目凡是涉及合作单位的,一律要提供与合作单位共同签署的就该项目申报的合作协议,没有合作协议的材料一律退回,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科技处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