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429

各二级教学单位:

2023年度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共性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领域

1.产业技术领域

1)优势产业和先导产业:新能源及节能装备飞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飞纤维新材料、化工新材料、PCB电子元器件、绿色食品、生物技术及新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和人工智能飞集成电路、新兴数字产业等先导产业集群。

2)现代农业:特优高效种植,特种绿色水产,特色生态休闲农业,淮安特色种业资源鉴定、挖掘及遗传改良计划,种业安全等。

3)科技服务业: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

2.其他领域

1)疫病防治、山阳医派等中医药发展、健康医疗、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土壤、大气、水等)、生态环境保护(节水及节能减排技术等)、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气象及气候变化应对、安全生产、消防科技进步、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

2)科技拥军、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强警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

(二)重点支持对象

1.科技创新集聚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高新区、淮安农业高新区,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集聚区。

2.重点创新型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对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对象),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辫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台资创新型企业。

3.重大创新服务载体(平台):市级以上重点研发机构、重点科技服务机构等。

二、计划类别

分基础研究(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创新服务能力建设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五大类。

三、申报条件

各类计划申报的特定条件和要求,请参见本通知附件的相关计划指南(附件1)。

四、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1.校内申报

项目负责人按申报类别填报相应的项目申报书(暂用2022年申报书,见附件2)。

材料要求:申报书一式三份,校内初评用。申报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各一份。

2.校内评审及公示

科技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将拟推荐上报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3.网上申报

通过校内公示的拟推荐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登录淮安市科技云平台(网址http://www.hakjgl.cn),在线填写《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以及《项目申报书》,同时上传附件和佐证材料(法人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职人员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其他个性佐证材料要求参见本通知附件的相关计划指南)。

4.纸质书面申报

通过校内公示的拟推荐项目,按照封面、目录、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顺序,A4纸打印平装装订(其中,《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须在线生成打印,确保与网上在线申报内容一致),一式两份,报科技处205室。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与地点

校内申报纸质材料(校内初评用)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426日;

申报材料纸质件受理地点:科技处205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各类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71日(特殊要求的除外)。

2.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各类项目凡是涉及合作单位的,一律要提供与合作单位共同签署的就该项目申报的合作协议,没有合作协议的材料一律退回,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zip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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