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分批次组织2021、2022、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含重大课题)的结题鉴定。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材料要求
1.成果主件(结题报告);
2.成果附件(主要包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限5项,著作仅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决策报告被采纳情况等,限5项);
3.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的证明。
二、材料上报要求
各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主持人须在报送截止时间前,将结题鉴定材料按上述顺序排版生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s://ghb.jsies.cn:8080/)“结题”栏目中,同时将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至caiyuankyc@163.com,联系人:窦勇。
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提交的结题鉴定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题鉴定材料进行集中鉴定,鉴定结果于2026年6月份在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公布。
科技处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