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为认真落实《关于推进科技工作“提质培优”计划的实施意见》(苏财院[2022]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争取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竞争能力,学校拟设立青年科研骨干预研究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前期研究成果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二)项目申请者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以青年科研人员为主,同时至少有1名本专业领域高级职称教师作指导;
(三)申请项目应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向和学术领域与国家及省、部各级研究计划相衔接,关键技术与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密切相关。项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且具有进一步申报省部级项目的培育价值;
(四)一般性的教学改革类项目不在本次立项资助范围之内。
二、立项支持
(一)青年科研骨干预研究项目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限额资助。2025年拟立项资助5项,其中科技类2项,人文社科类2项,辅导员专项1项,每项资助5000元。
(二)青年科研骨干预研究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研究期满后6个月内未能提交成果办理结项手续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三)科技处将通过组织专题研讨、精准辅导等措施,对立项的预研究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经专家认定质量较高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省部级项目。
三、项目验收
(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须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研究成果获批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研究成果获批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且完成以下条件中的1项:
①在核心期刊发表与研究项目紧密相关的论文1篇(投稿日期在项目立项之后);
②研究成果授权发明专利1项并完成转化,转化金额不少于8万元;
③研究成果获省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④研究成果出版学术著作1部。
(二)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须在全校范围内开展1次相关的科研论坛或科研讲座。
四、其他要求
(一)请申报项目的老师根据专业领域自行选择填写申请书,科技类项目参照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附件1),人文社科类项目参照教育部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2),辅导员专项参照教育部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3),申请书格式不得自行更改。项目申报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仅需提交《申请书》一式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caiyuanky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项目类别+申请人姓名+青年科研骨干预研究项目”)。
(二)集中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晨光,83858140(明德楼203办公室)
科技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