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处室:
接省教育厅通知,5月份将对2021年度第二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材料1套、成果鉴定书3份。
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包括:
1.成果主件(研究报告);
2.成果附件(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限5项,著作只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
3.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限5项);
4.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请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主持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结题鉴定材料按照上述顺序统一排版生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结题”中,中期检查材料未上传的请补充上传。同时,将上述PDF文件(不含成果鉴定书)、成果鉴定书(电子版,重点课题提供)和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统一发至414052169@qq.com,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203,联系人:窦勇。
科技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