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24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
二、项目类别
2024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按照重大项目、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
(一)重大项目
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 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 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分为 A 类和 B 类两类,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重大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其中:A 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 30 万元,B 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 15 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
(二)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分 A 类和 B 类,A 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 5 万元、B 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 3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二)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鼓励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 18 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面上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的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及其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累计获得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支持两次(含)以上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五)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方式,重大项目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平台限报 1 项,面上项目限报2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因实行限额申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 3 月 26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交科技处205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科技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