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中宣部、省委要求,引导社科理论界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文化思想,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共同组织申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本次研究专项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一)重点选题
1. 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研究
2. 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研究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基因研究
4. 关于“两个结合”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研究
5. 关于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研究
6. 关于新时代培育和巩固文化主体性研究
7. 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8. 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
9. 中华文明传承发展的内在规律研究
10. 新时代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研究
(二)一般选题
1. 以数字技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
2. 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
3. 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研究
4. 推动新时代数字文化建设研究
5. 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
6. 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研究
7. 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研究
8.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研究
9. 教育引导青少年更好认识和认同中华文明研究
10. 新时代新征程打造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研究
二、相关事项
1. 所列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或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应用类选题,可结合江苏实际设计选题、开展研究。
2.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均由1位负责人牵头立项,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在研省研究中心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课题牵头人。
3. 省研究中心办和省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共同立项。重点课题列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课题列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4.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周期均为1年,课题组半年左右须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重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5万元,经费拨付与使用管理参照《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三、结题要求
所有课题成果均需标注“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字样。
1. 重点课题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三报一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至少2篇理论文章;②在《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中央报刊、CSSCI期刊发表3篇以上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CSSCI期刊论文);③报送1篇以上相关研究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至少2篇理论文章。
2. 一般课题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三报一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②在《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中央报刊、CSSCI期刊发表2篇以上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CSSCI期刊论文);③报送1篇以上相关研究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材料及报送要求
课题申报人需按要求填报《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从江苏社科规划网下载),并于2023年12月26日17:00前,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递交明德楼20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90932057@qq.com,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和电子版材料发送,均由科技处负责完成。
江苏社科规划网http://jspopss.jschina.com.cn/23790/202312/t20231215_8171663.shtml
科技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