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8 浏览次数: 40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位老师:

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立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 1 1 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2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320 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205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附件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科技处

202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