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2021年第二季度科研成果资助工作已启动。资助成果包括符合学校相关资助规定的2021年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和已取得证书的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等,请各院(部)集中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欲申请资助的科研成果复印件(专著须提供原件)一份、资助统计表(见附件)纸质档一份及其电子档报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注:1.前期已获得过资助的科研成果不重复资助,不接受个人申报。
2.2021年3月31日前的成果按《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奖励资助办法》(苏财院〔2020〕27号)计算。
3.2021年4月1日后的成果按《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奖励资助办法》(苏财院〔2021〕52号)计算。
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83858141,邮箱:caiyuankyc@163.com。
科技处
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