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淮科〔2020〕13号)通知要求,现就2020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类)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探索科技兴农、创新富民的有效途径,推动科技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时代潮流中,通过培育典型和示范带动,进一步探索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的有效途径。
二、支持重点
聚焦县域、镇域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以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力量和人才队伍为支撑,聚焦一批有为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提供典型示范培育潜力的重点项目,通过科技要素的引入和支撑,打造培育一批有特色的科技示范项目(基地),实现科技引领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三、项目类别
根据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将项目分为三类:
1.一产示范类。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须有固定的示范基地(规模以上的优先),引进种、养殖类新技术、新品种进行示范。
2.二产示范类。通过新技术、新工艺引进,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加工技术创新与发展,带动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以产品增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一产、二产融合发展。
3.三产示范类。通过旅游开发、文化创意植入、电商物流及农业科技服务等三产发展,衍生出休闲农业、主题农业、创意农业、文创品牌等创新业态及产品,促进农业综合价值提升。
四、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1)符合项目支持重点;(2)项目成果主要形式为示范基地、科技成果产业化、品牌打造、农业科技服务载体平台等,直接或间接受众广,示范带动作用显著。(3)申报项目要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4)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须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有稳定的技术来源和科技人才支撑(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创新创业人才除外)。
2. 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淮安市域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驻淮高校院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申报:在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实施、中期检查、验收、统计、审计等过程中有过严重失信记录,或近2年内有过较重失信记录,或近1年内有过一般失信记录的;有应结未结(超过项目合同期6个月未完成结题的,下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被列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上失信行为均指有不良信用且未修复的)。
3. 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条件。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确保在项目实施期内依然在职,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在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实施、中期检查、验收、统计、审计等过程中有过严重失信记录,或近2年内有过较重失信记录,或近1年内有过一般失信记录的;有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目前已承担自然科学研究类、重点研发类、成果转化类、软科学研究类、产学研及国际科技合作类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被列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上失信行为均指有不良信用且未修复的)。
4. 申报限额。高校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须聚焦同一个县区范围内1-3个示范点开展服务,且财政资助后补助项目资金用于示范点的比例不低于70%;每个高校院所申报限额不超过2项,且须经示范点所在地县区科技局同意申报(不占用县区科技局申报限额指标)。
五、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网上在线申报:须登录“淮安市科技创新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hakjgl.cn。在淮安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kjj.huaian.gov.cn/中有链接),在线填写《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以及《项目申报书》,同时上传附件和佐证材料(必备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纸质书面申报:按照“封面、目录、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顺序,A4纸打印平装装订(其中,《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须在线生成打印,确保与网上在线申报内容一致),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县区单位报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报其行政主管部门,省以上驻淮单位及无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直接报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六、受理时间与地点
网上在线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6日-8月5日;
纸质书面申报材料请于7月30日前报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此类项目资金资助方式为后补助,每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待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2. 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0年8月1日。
3.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签署“信用承诺书”。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类)项目的通知.docx
科技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