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5 浏览次数: 566

各院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7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已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称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省教育厅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主要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本科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4.创新团队成员应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创新团队研究期为三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研究,创新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

6.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范围与名额

我校限报1个,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申报。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创新团队须按照《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1)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并填写《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611日至20201231日)取得,《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

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连同《汇总表》于2021426日前报送科技处205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caiyuankyc@163.com

附件.rar

 

科技处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