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8 浏览次数: 708

各地方属高校、独立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遴选推荐、材料审核把关和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省、设区市和县(市)属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书填写

1.各高校可于2020年6月1日起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沿用2019年度账号,如需新增账号或密码重置请联系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 8:00-17:00),生成通用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按要求组织在线填写和提交。

2.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由所在高校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并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二)提名前公示

1. 通用项目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于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在线填报日期结束前应完成公示。

2. 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所在高校刻录成1张光盘,随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按保密要求直接报送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二)纸质版材料报送

各有关高校须于2020年7月3日前将纸质版提名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提名材料包括: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通用项目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

联系人:杨波;电话:025-83335531;邮箱:867020594@qq.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1704室;邮编:210024。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