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13 浏览次数: 913

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规范管理,促进项目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不断提高项目成果产出率,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2018年及之前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统称一般项目)。

上述项目中,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不参加年度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二)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

2.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

3.已出版或发表成果的正确标注情况;

4.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延期、变更项目组成员等),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经科技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年度检查材料的填报要求

一般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以下简称《年度检查报告书》)《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同时将正确标注的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报科技处审核。检查材料包括:1.《年度检查报告》和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2.《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1份。

对已到结项期限但仍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一般项目(不含2018年立项一般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经科技处审核盖章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二、结项工作安排

(一)结项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科技处审核,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

(二)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同时将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复印件报科技处审核。结项材料包括:1.《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和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印制并胶印成册;2.《结项报告书》《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版1份。

一般项目结项成果应达到任务书约定的成果要求方可办理结项: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应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1篇北大核心或CSSCI收录期刊论文可视同为2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供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研究报告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或通过不低于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本校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项目需正式出版专著1部;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鉴定并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6),方可作为项目研究最终成果申请办理结项。

三、工作要求

1.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19124日前,将通知要求的年度检查材料纸质1套和《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一般项目结项材料、一般项目《结项证明》(附件7,铜版纸彩打)纸质1套和《一般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版报科技处。

2.结项证明填报说明:须安装adobe acrobat x pro软件,结项证明中的项目类别栏填基金项目或专题研究项目,鉴定等级栏一律选择合格。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3858140,行政楼203室,电子邮箱:caiyuankyc@163.com

 

附件:附件1-7.rar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3.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汇总表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5.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汇总表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

7.结项证明

 

科技处

201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