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和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6 浏览次数: 726

各院(部)、处室:

201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已经启动。今年起科研成果统计采用网报方式(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10.192.201.86:8089/business/frame.jsp),科研成果信息经二级院部审核和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才能核算对应科研工作量。相关科研成果均为归口科技处管理的科研成果,具体范围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校刊《江苏财经》上刊出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已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批示并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见《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苏财院〔201759号))、科研成果奖等。

一、填报内容

1.2018年立项、结项的科研项目

管理系统里科研项目设置为两大类:纵向科研项目类和横向科研项目类。校级科研项目归口在纵向科研项目类进行填报。

1)纵向项目(含校级科研项目)

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项目成员须填写前六,校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须填写前三;

2)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金额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填写,立项时可只填写1人,但结项时,如有项目组成员的,须填写前三;

2.2018年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及决策咨询报告

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批示并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须填报排名前三。

3.2018年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

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须填报排名前三。

4.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获奖(应盖有相应人民政府章,或教育厅、教育部等主管部门章),须填报排名前三。

二、填报要求

1.如果是初次登录科研信息管理系统,请教师先完成个人基础信息填报,二级院部审核通过后才能填报科研成果;

2.所有填报内容均须在系统里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保持一致;如没有支撑材料或两者信息不一致,审核时都将予以退回;

3.科研成果第一负责人为我校的,则由第一负责人完成成果所有相关信息填报,参与人无须重复填报;科研成果第一负责人非我校的,则由有效排名最靠前的我校教师完成成果所有相关信息的填报,其他参与人不用重复填报;

4.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暂未取得原件的,可用论文录用通知、专利授权公告等作为临时证明材料上传系统。相关填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并和日后取得的原件信息一致,否则将追回相应科研工作量。

三、其他说明

1.因涉及科研工作量核算,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审核、汇总;

2.请各院部通知老师及时登陆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关注成果审核情况,如有退回,应及时修改或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3.科技处会定期通报科研工作量核算进展情况,各位老师也可自行登陆系统查看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果,如须咨询,请联系科技处王老师,联系电话83858140

4.未列入上述范围的科研成果请务必不要录入系统;

5.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1214日。

 

科技处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