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育部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09 浏览次数: 317

苏教办社政函〔2018〕21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8〕142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教育部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研究项目分为:

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重点选题”主要是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和实践探索,资助经费40万元左右,研究年限为3年,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各课程教研室;“一般选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支持建设一批优秀科研团队。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支持一批优秀教学改革团队。

3.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研究年限为3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

“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项目应严格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进行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项目可以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题目(附件2)进行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项目,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团队必须是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独立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下设的教研室(组),具体负责思政课的教学管理工作。申报者应为教研室负责人。

(2)教研室(组)师资配备充足,经费使用有保障;教研室(组)能够自觉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统编教材定期组织集体备课;团队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能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其经验在全国或本地得到一定推广;团队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学术水平、教学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强。

(3)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项目•西部选题”的团队所在学校,必须地处“西部大开发战略”所涵盖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且不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在高校。

(4)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项目•名师工作室选题”的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10年,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线工作岗位上能够完成至少3年的项目任务,教学和科研的模式、经验在全国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3.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项目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培养选题”的申报人,还应是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导师;项目成员主要为申报人所指导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项目研究内容应与研究生培养紧密结合。

申报“对口支援西部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选题”的申报人,还应是除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外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年龄在50周岁(1968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结合所申报课题在受援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央部委所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除外)实地开展课题研究及工作至少一个完整学期,助推该学院教学和科研水平提升,在受援高校工作期满后课题负责人即向教育部社科司提交工作科研情况总结报告。受援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向教育部社科司提供课题负责人鉴定。

4.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创新性。能结合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等发生的变化,围绕教学理念、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探索,能够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在全国具有开创性。

(2)应用性。已在学校层面普遍实施,并围绕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教学资源开发,初步建立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总结形成了较成熟的、可供学习推广的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3)理论性。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概括,初步形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定教学方法的理论成果。

(4)影响力。已在本省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宣传,凝聚了一批致力于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的骨干队伍,发挥了在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5.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年龄在35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建设;参加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展示活动;获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奖项。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研究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2年(指2017、2018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项目申请资格。

(6)除上述情况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项目,同一所高校已经在研两项“重点选题”项目,不得再申报“重点选题”项目;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不得申报“西部选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名师工作室选题”。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报办法

(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省地方高校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根据上述基本条件,每校限报1项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统筹考虑本专科等不同类型学校”的原则,根据申报名额(附件3)组织遴选,并统一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

(2)“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我省地方高校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省教育厅组织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择优推广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80号)精神,我省地方高校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根据上述基本条件,每校限报1项参与教育厅遴选。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

(4)“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以下简称择优资助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所属高校和我省地方高校根据上述基本条件,每校限报1人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依照所分配名额(附件4),按照申报条件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遴选原则,在认真组织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并统一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相应的《申请评审书》,按《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网上填报。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请及时核对更新单位信息,重点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校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9@sinoss.net。

3.报送时间及要求

所有由省教育厅统一申报的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各高校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8年9月12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在线打印《教育部2019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2)重点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和择优资助计划《申请评审书》(附件5、6、7)纸质件各6份,每项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8)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3)《2019年度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9)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4)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行核对,如拨款账户信息有变更,请务必及时在平台系统内修改。

寄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1513室,邮编:210024。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电话:025-83335056、83335363;电子信箱:szc5056@163.com。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寄送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报送要求详见教育部社科司网站。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各高校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项目《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各高校应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2019年度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 .pdf

(https://www.sinoss.net/uploadfile/2018/0614/20180614043237851.doc  _blank)课题指南

      2. 2019年度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选题”课题指南.pdf

(https://www.sinoss.net/uploadfile/2018/0614/20180614043237851.doc  _blank)课题指南

     3. 2019年度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选题”名额分配表.pdf

(https://www.sinoss.net/uploadfile/2018/0614/20180614043237851.doc  _blank)名额分配表

      4.2019年度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pdf

      5.2019年度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6.2019年度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请评审书.doc

      7.2019年度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请评审书.doc

      8.2019年度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9.2019年度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人员信息一览表.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