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14 浏览次数: 212

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7年至2010年间所有立项项目办理结项。各校要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所有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要将所有超过规定时间的延期项目进行统计清理,并形成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综合报告。2007年及以前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期检查程序

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各一份,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照项目任务书,审核研究进度、阶段性研究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并于20121231前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我厅社政处。

(二)项目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打印《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并于20121231日前将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最终成果、终结情况一览表及其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我厅社政处。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此次项目检查,请各校推荐12项特别优秀的研究成果,并附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结项率低于50%的高校要分析查找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我厅社政处联系电话:025-83335362,电子信箱:zhaoyr@ec.js.edu.cn,联系人:赵玉蓉。

附件:

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3.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4.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
(
以上内容可在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下载)

                                                                        科技与发展规划处

                                                                            201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