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各类知识产权成果原件及统计2012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14 浏览次数: 228

关于报送2012年度各类知识产权成果原件及统计2012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2012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及2012年度各类知识产权成果原件报送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统计范围

科研成果报送范围:我院教师以第一成果人身份在2012年度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不含教材)原件、2012年度获取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政府颁发的科研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及上述材料统计表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注:原件尚未收到的科研成果、科研获奖须提供纸质录用、出版或获奖证明原件,统计表里正常填报。

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我院教师2012年度获取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课题、科研奖、专利、软件著作权和校刊论文等)对应的科研工作量。

二、报送、统计要求

1、各类知识产权成果统计表须由系(部)审核并加盖系(部)公章。

2、各类知识产权成果统计表详细填报要求见各子表中的备注说明。

3请在论文原件目录中以下划线方式明确标识出论文作者并将相应正文部分版面折叠。

4行政和后勤处室人员根据本学期教学活动归属系(部)将上述材料归属到所在系(部),由系(部)统一统计、报送。

三、报送时间安排

1、个人报送系(部)的时间,由各系(部)自定。

2、各系(部)报送科技与发展规划处档案室时间:

1212号下午:文法系、外语系

1213号上午:机电系、思政部

1213号下午:经贸系、基础部

1214号上午:工管系、计算机系

1214号下午:粮工系、会计系

四、其他说明

1凡我院教职员工取得的科研成果,如原件未登记、报送至科技与发展规划处并归档,则职称评审时相关成果一律不予认定;

2、请各系(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部分2011年科研成果需补充资助的,请提供补充资助说明纸质材料(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拥有人,补充资助的数额及原因等)及成果复印件一份;

4、电子档材料以系(部)为单位打包并注明“XX2012年度科研统计”发送至邮箱:caiyuankyc@163.com

附件:2012年度教师科研统计表(含各级各类成果统计表、科研工作量统计表等).xls

 

科技与发展规划处

2012.11.29